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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市妇联关于直接联系妇女群众“一呼百应”微信工作法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8-12-06 16:22     

为了不断增强妇联组织凝聚力、吸引力,充分发挥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进一步建立完善妇女工作者直接联系妇女群众制度,推动妇女工作者与妇女群众建立直接联系,保持长期沟通与互动,根据定西市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市妇联改革方案要求,进一步完善妇联干部、妇联常委、妇联执委、妇女代表大会代表以及团体会员等妇女工作者直接联系妇女群众制度,使妇联组织真正成为广大妇女群众想得起、找得到、靠得住的温暖之家,妇女工作者真正成为广大妇女群众贴心的“娘家人”。

二、工作目标

在全市妇女工作者中推行直接联系妇女群众“一呼百应”微信工作法,达到全市妇女工作者直接联系广大普通妇女群众的目标,在微信宣传上形成一呼百应的号召效应。

   “一呼百应”微信工作法即专兼挂职妇联干部、妇联常委、妇联执委、妇女代表大会代表以及团体会员,通过新媒体手段,经常性直接联系本地区、不同群体的普通妇女群众(不同群体的普通妇女群众,是指先进妇女代表、基层妇干代表、“两新”组织女性、创业女性、留守或流动妇女、全职母亲、在校女大学生、贫困妇女等),构建“千、万、十万、百万”联系妇女群众微信工作网,形成一呼百应的号召效应。

三、工作内容

   (一)各级专职、兼职或挂职妇联干部

1.市级妇联干部要直接联系定西市7个县(区)和市直机关妇委会,每个县(区)联系4名以上妇联干部和4名不同群体的妇女群众,所联系妇联干部和不同群体的妇女群众负责建立500人以内的妇女群。市直机关妇委会负责人直接联系本行业基层一线普通妇女群众,并负责建立500人以内的妇女群。

2. 县级妇联干部直接联系所在地所有乡镇(街道),每个乡镇(街道)联系3名妇联干部和3名不同群体的妇女群众,所联系妇联干部和不同群体的妇女群众负责建立500人以内的妇女群

3.乡镇级妇联干部直接联系所在地所有村(社区),每个村(社区)联系所有妇联干部和3名不同群体的妇女群众,所联系妇联干部和不同群体的妇女群众负责建立500人以内的妇女群

4.村级妇联干部要直接联系本村(社区)所有妇女群众,负责建立各类妇女群。

(二)各级妇联常委、妇联执委、妇女代表大会代表

全市各级妇联常委、妇联执委、妇女代表大会代表(不含专职、兼职或挂职妇联干部)要直接联系本单位、本领域基层一线妇女群众,负责建立500人以内的妇女群。

(三)各级妇联团体会员负责人

全市各级妇联团体会员,要直接联系本行业基层一线、本社团妇女群众,每名团体会员负责人或社团秘书长以上负责人建立相应的妇女群。

建立“一呼百应”妇联好姐妹微信群,推行“1+N”联系方法,积极构建直接联系妇女群众的微信工作网、联谊网、服务网,各个层级的微信群之间,能够上下呼应,形成上面一根线、下面一张网的工作格局。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各级妇联组织要充分认识直接联系妇女群众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将其作为妇联组织改革的重点任务统筹谋划、系统推进,狠抓这项工作的落实和持续推进。各级妇联组织部门以及乡镇(街道)、村(社区)妇联主席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本地直接联系妇女群众工作,并落实本级妇女工作者直接联系妇女群众工作;有关社团负责落实所管辖的团体会员和社团直接联系妇女群众工作。各级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全市各级妇联常委、妇联执委、妇女代表大会代表(不含专职、兼职或挂职妇联干部)要发挥自身优势,自行联系本行业、本届别的各类普通妇女群众,并在每年年底主动向同级妇联反馈联系妇女群众的情况。

(二)强化工作制度。各级妇联要上下联动,制定工作制度,提升联动效果。要实施好“妇联上网工程”,通过建阵地、强引领、抓服务,践行网上群众路线,紧密结合巾帼建功、妇女维权、家庭文明、困难群体帮扶等方面内容,开展联系服务妇女群众工作。各级建群负责人作为妇女群群主,要制定相关群规,禁止在群众中散播有违政治方向、不健康不积极的文章及言论,注重做好对所联系妇女群众的思想政治引领工作,及时了解和把握她们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进行分类细化引导,运用妇女群众喜闻乐见的语言和方式传递正能量,更好地把广大妇女群众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听党话、跟党走,做党的好女儿。要注重发挥所联系妇女的积极作用,争取把工作对象培养成为工作力量,辐射带动、吸引凝聚更多妇女群众,形成倍增效应。

(三)统筹联系对象。各级妇联组织要结合妇女工作者工作领域、妇女群体分布状况,指导妇女工作者合理确定联系妇女群体的类别,既要全面深入又要突出重点,重点联系弱势困难妇女、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妇女以及各行各业、各族各界妇女群众代表,兼顾好联系对象的广泛性和代表性。要建立稳定有效联系渠道,按照便于长期联系、经常交流的原则,结合落实“下基层、访妇情、办实事”活动,运用微信等新媒体手段和各种方式与妇女群众建立直接联系,保持长期沟通与互动。要定期对所联系妇女群众面临的思想困惑、实际困难和对妇联组织和妇联工作的意见建议进行梳理分析,及时将具有普遍性的问题和建议反映给基层党政领导、妇联组织或相关部门。同时依托所在妇联组织,积极争取党政支持,整合社会资源,依法依规、力所能及地为所联系妇女群众办好事实事。

(四)认真抓好落实。各级妇联组织要通过实地调研、面对面交流,评估妇女群众对妇联直接联系妇女群众工作的满意度。各级妇联每年要对直接联系妇女群众工作进行自查总结,对妇女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梳理,并对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提出工作建议,采取有效措施,把评估情况和个人总结情况作为妇女工作者工作考核和评选表彰的重要依据。市县区妇联要指导妇女工作者因地制宜确定联系对象,通过填写《妇女工作者直接联系妇女群众情况一览表》(详见附件),建立妇女工作者直接联系妇女群众的工作台账,各县区,各单位于5月20日之前上报2018年工作落实情况。每年12月将落实妇女工作者直接联系妇女群众“一呼百应”微信工作法的情况形成书面汇报材料,会同电子版报送至市妇联邮箱。

责任编辑  :  市妇联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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